文法

英文冠詞 a an the 用法:先問可數還是不可數

麥Sir英文教研組

攤開的英文練習簿放在淺色木桌上,書縫夾著一枝鉛筆,旁邊有螢光筆與釘裝工作紙

中文沒有的字,就是最容易漏掉的字

小五、小六家長翻開子女的英文作文,最常見到的問題不是文法結構複雜到看不懂——而是明明句子通順、生字也對,名詞前面卻空空的,什麼都沒有。

I like apple. ✗ I like apples. ✓

I am student. ✗ I am a student. ✓

這不是粗心。中文裏根本沒有冠詞這個概念。你說「我喜歡蘋果」,不需要在「蘋果」前面加任何字;你說「我是學生」,「學生」前面也不需要什麼標記。中文的名詞就這樣直接用,數量靠上下文判斷,指不指定靠語境決定。

英文不一樣。英文要求你在名詞前面標明:這是「一個」還是「隨便哪一個」?是「特定的那個」還是「所有」?這個標記就是冠詞——a、an、the——而香港學生最常見的失分方式,不是寫錯冠詞,是根本沒有寫。

這個問題的根源是母語干擾。不是小朋友不努力,是他腦裏沒有這個概念,所以寫的時候自然跳過。要改善,不是靠背規則,是先讓他意識到「英文的名詞前面幾乎都需要你做一個判斷」。

a 還是 an,用耳朵判斷

很多同學以為 a 和 an 的分別是看首個字母:母音字母開頭就用 an,子音字母開頭就用 a。於是看見 hour 以 h 開頭就寫 a hour,看見 university 以 u 開頭就寫 an university。

兩個都錯。

a hour ✗ an hour ✓

an university ✗ a university ✓

判斷 a 還是 an,不是用眼睛看字母,是用耳朵聽開頭的音。hour 的 h 不發音,開頭直接是母音,所以用 an。university 的 u 發音是 /j/(「you」的音),是子音開頭,所以用 a。

這一關其實最簡單——你讀出來,耳朵會告訴你答案。讀起來如果開頭的音是順暢的母音,就用 an;如果開頭有子音的阻擋感,就用 a。

再看一組:

an MBA ✓(em 開頭是母音) a one-way street ✓(one 開頭是 /w/ 子音)

記住這條鐵律:用耳朵判斷,不要用眼睛。字母會騙你,聲音不會。

有 the 和沒有 the,意思不一樣

家長最覺得無從下手的,是「什麼時候要寫 the、什麼時候連冠詞都不用」。其實有 the 和沒有 the,分別不是規不規則的問題,是意思的問題。

你想想這兩句:

I go to school. ✓ I go to the school. ✓

兩句都對,但意思不同。第一句的意思是「我去上學」——school 在這裏不是指一棟建築物,是指「上學」這個功能。第二句是「我去那間學校」——指一間特定的、你知道是哪一間的學校。去那裏可能是開家長會、可能是取東西,不一定是去上課。

再換一個場景。你在茶餐廳叫了一個菠蘿包——a pineapple bun,因為你說的是「一個」。但如果你跟朋友說「那個菠蘿包很好吃」,英文就是 the pineapple bun——你和朋友都知道在說哪一個。

這裏的關鍵概念是:the 表示「你和讀者都知道在說哪一個」。如果你說 the library,你假設對方知道是哪一間圖書館。如果只是講普遍概念,就不需要 the。

太陽、月亮、天空這類世界上只有一個的東西,用 the:the sun、the moon、the sky。這不是例外,是同一條規則——因為只有一個,所以一定是「那個」。

先問可數不可數,再決定寫什麼

冠詞的判斷不是從 a、an、the 開始的。很多人一聽到「冠詞」就先想 a 還是 an 還是 the,但判斷路徑從更早的一步就分岔了:這個名詞可數還是不可數?

為什麼要先問這個?因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前面能配的冠詞不一樣。可數單數名詞一定要加冠詞,這是鐵律——不加就是錯。不可數名詞講普遍概念的時候不需要加冠詞,加了反而是錯。

water 不可數。你講「水」這個東西的時候,不寫 a water:

I drink water every day. ✓ I drink a water every day. ✗

但如果你講「一杯水」,那就變成可數了——a glass of water。

information 不可數:

Thank you for information. ✗ Thank you for the information. ✓

這裏你在講對方給你的那些特定資料,所以用 the,不是 a。

這一步聽起來多餘,但在考試裏最常見的就是同學不加判斷直接套:看見名詞就寫 a,不管可數不可數。這比 a 和 an 選錯嚴重得多。

想知道更多關於可數不可數的判斷方法,可以參考可數不可數名詞三步判斷法這篇文章。

這些位置,冠詞寫了反而錯

有一種錯比漏寫更常見:該不寫的時候寫了。以下幾個位置,冠詞寫了反而扣分。

專有名詞前面,一般不加冠詞。香港是一個專有名詞:

I live in the Hong Kong. ✗ I live in Hong Kong. ✓

但要注意,有些專有名詞裏面本身就包含了 the:the United States、the Philippines。這些是固定用法,不是規則的例外。

三餐前面不加冠詞:

I have the breakfast. ✗ I have breakfast. ✓

學科和語言前面不加冠詞:

I study the English. ✗ I study English. ✓

不可數名詞講普遍概念的時候不加冠詞:

The water is important. ✗(如果只是講「水」這個東西) Water is important. ✓

複數名詞講普遍概念的時候不加冠詞:

The dogs are loyal animals. ✗(如果你不是指特定的某幾隻狗) Dogs are loyal animals. ✓

這些不是零散的例外,全部可以用一條原則解釋:如果你在講一個普遍的、不是特定的東西,就不需要 the。你寫了 the,就是在告訴讀者「我說的是某一個特定的」,如果你其實不是這個意思,那就是錯的。

家長不用懂英文也能檢查的一件事

很多家長說自己英文不好,沒辦法幫子女檢查作文。其實有一件事你完全不需要懂英文也能做。

翻開子女的作文,看每一個名詞前面。如果名詞前面什麼都沒有——既沒有 a、an、the,也沒有 my、his、this、some 之類的限定詞——你就問一個問題:

「這個名詞是在講特定的東西,還是在講普遍的東西?」

你不需要自己判斷答案。你只是把這個問題問出來,讓小朋友自己想。如果他答不上來,那就是他寫的時候沒有做過這個判斷——而這正是失分的來源。

這個方法的價值不在於你幫他改對,在於你幫他養成一個習慣:每次寫名詞之前,停半秒,做一個判斷。這半秒比做多幾百條練習題有用——因為問題不是不會寫,是沒有意識到要寫。

有些同學默書全對但作文錯到離譜,通常都是這個問題——不是背不夠,是判斷不夠。關於這一點,這篇講默書和作文差距的文章有更詳細的分析。

真正丟分的,從來不是 a 和 an 選錯

回到考卷上。冠詞這個範圍,扣分最多的位置是什麼?

不是 a 和 an 之間選錯。那一關只要你讀出來,耳朵就替你判斷了。

真正丟分的是兩個位置:第一,該寫的時候漏寫——名詞前面空空的,什麼都沒有,因為中文裏不需要做這個判斷,所以寫英文的時候自然跳過了。第二,該用 the 的地方寫了 a——本來你在講「那個特定的」,卻寫成「一個隨便的」,意思整個偏了。

這兩個位置的共通點是:它們都是判斷錯誤,不是知識錯誤。同學不是不知道 a 和 the 是什麼,是寫的時候沒有停下來想「這裏需要什麼」。

所以練冠詞的重點不在於多背幾條規則,在於養成那半秒的判斷。每一個名詞前面停一下,問自己:這是在講哪一個?是在講一個?還是在講那個?還是在講普遍的?能穩定做這個判斷的同學,冠詞這一塊就不會是失分位。

在小六英文呈分試專科班裏,冠詞的判斷是寫作訓練的一部分——不是單獨教規則,是在每一篇作文裏練那半秒的判斷習慣。

常見問題

a 和 an 的分別是看字母還是聽聲音?
用耳朵判斷,不是用眼睛看字母。hour 的 h 不發音,開頭是母音,用 an;university 的 u 發 /j/ 音,是子音開頭,用 a。讀出來,耳朵會告訴你答案。字母會騙你,聲音不會。
什麼時候不加冠詞反而才對?
專有名詞前面一般不加,例如 Hong Kong 不寫 the Hong Kong。三餐、學科和語言前面也不加,例如 breakfast、English。不可數名詞講普遍概念時不加,複數名詞講普遍概念時也不加。講普遍的、不特定的東西就不需要 the。
家長不懂英文,怎麼幫子女檢查冠詞?
翻開子女的作文,看每個名詞前面有沒有 a、an、the 或 my、his、this 等限定詞。如果什麼都沒有,就問:「這個名詞是在講特定的東西還是普遍的東西?」你不需要自己判斷答案,讓小朋友自己想。他答不上來,就是寫的時候沒做過這個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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